问: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商标异议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,受法律保护,别人不敢仿冒,否则就可以告其侵权,获得经济赔偿。相反,若被他人抢先注册,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,自己反而可能成为侵权被告。
答: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,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,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《商标法》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,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。这是由于一旦与自己的权利或正常经营相冲突的商标获得注册,自己的权利或经营活动就将受到限制。例如,某个人将一新产品的通用名称申请商标注册,而商标审查人员又恰恰缺乏这方面的知识,以至在无人异议的情况下核准了该商标的注册,则其他生产、经营同一商品的人就再也不能在商品上使用该名称了,给其经营活动造成了很大的不便。所以,商品的生产者、经营者应经常注意初步审定商标的公告,以阻止损害自己利益的情况发生。
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是很广的,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在商标相同近似,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的禁用规定或商标不具显著性,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在该种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的资格。
问:所有人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吗?
答: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主体,即: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,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,既可以是企业、事业单位,也可以是个人,既可以是法人,也可以是非法人。商标的异议期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商标异议申请日期,以商标局请书件的日期为准。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,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收到申一个工作日。